中国园林网2月6日消息:近日,井岸镇园林花园小区的业主反映说,小区物业公司擅自改变小区绿化规划,将小区绿化用地改为停车位,进行出租,使绿化面积严重减少,给老人和小孩的行走和生活造成了隐患。希望相关部门能到现场查看,监督物业公司改正。
部门回应:改造停车位需业主大会同意
对此,斗门住建局回应说,根据有关规定,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,不得改变用途。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,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,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。
该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的停车管理,有序停车。另外,对于改造停车位,物业公司要在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下,将改造计划、停车服务收费标准、收取费用的用途等内容进行公示。
另外,根据相关规定,对违反城市绿化保护管理规定的,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,建议业主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映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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